由原来的六项管控物质:
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 VI)、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变为十项管控物质,新增: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简称邻苯4P)。
塑化剂DEHP:
DEHP是邻苯二甲酸酯的一种,通常被用来作为增塑剂或塑化剂使用。DEHP具有会使性别错乱、生殖器变短、危害男性生殖能力等毒性。
DEHP是最广泛使用的增塑剂,除了乙酸纤维素、聚乙酸乙烯外,与绝大多数工业上使用的合成树脂和橡胶均有良好的相容性,其增塑效率高,挥发性较低,低温柔软性较好,耐水抽出,电气性能高,耐热性和耐候性良好。
增塑剂BBP:
BBP,即邻苯二甲酸丁苄酯,是一种有一定毒性的增塑剂。BBP具有很强的溶解能力,能与聚氯乙烯树脂、乙酸乙烯树脂、聚苯乙烯、硝酸纤维素的互溶性较好,具有良好的耐污染性。
BBP能引起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系统的功能性变化,然后进一步引起它们组织上的改变。BBP具有趋肝性,可引起轻度致敏作用,具有中等程度的蓄积作用和轻度刺激作用。
增塑剂DPB:
DPB,即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是聚氯乙烯最常用的增塑剂,可使制品具有良好的柔软性。DPB是硝基纤维素的优良增塑剂,凝胶化能力强,用于硝基纤维素涂料,有良好的软化作用。稳定性、耐挠曲性、黏结性和防水性均优于其他增塑剂,也可用作聚醋酸乙烯、醇酸树脂、硝基纤维素、乙基纤维素及氯丁橡胶、丁腈橡胶的增塑剂。
DPB能引起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系统的功能性变化,然后进一步引起它们组织上的改变。有趋肝性。可引起轻度致敏作用。具有中等程度的蓄积作用和轻度刺激作用。
增塑剂DIBP:
DIBP,即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为常用的主要增塑剂。DIBP可作为纤维素树脂、乙烯基树脂、丁睛橡胶和氯化橡胶等的增塑剂,其增塑效能与DBP类似,具有优良的溶解性、分散性和粘着性。
DIBP属于有毒化学品,加热分解成刺激性烟雾,对水生生物有极高的毒性,对人体眼睛、皮肤有轻微的刺激作用,通过呼吸、饮食和皮肤接触进入人体后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DIBP可以通过食品包装材料直接迁移到食品中,也可通过含有该物质的塑料制品迁移到环境中,从而对空气、水、土壤和食品造成污染。
此前曾在ROHS2.0中被优先列为评估物质的六溴环十二烷(HBCCD)未被正式列入限制物质清单。
该十项管控物质管控的限量均为0.1%。
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
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
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
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RoHS2.0指令限用有害物质的实施时间表
根据欧盟RoHS 2对电子电气设备的定义,指令将受到管控的电子电气设备,分为以下11大类:
第1类 大型家用设备;
第2类 小型家用设备;
第3类 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
第4类 消费类设备;
第5类 照明设备;
第6类 电子电气设备工具;
第7类 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第8类 医疗设备;
第9类 监测和控制设备,包括工业用监测和控制设备;
第10类 自动售货机;
第11类 其它任何不在上述类别范围内的电子电气设备产品。
RoHS CE标签要求
标签要求于2013年1月3日起生效。要求为:电子电气设备投放于市场之前,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需确保已依据768/2008/EC附录II模组A的符合性评估程序(自我声明)进行了相关评估,并且必须在最终产品上加贴CE标识。符合性申明(DoC)用于证明产品符合RoHS指令第4条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 邻苯二甲酸酯的危害及主要用途:
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类化合物的总称,可对人体激素产生影响(尤其小孩),可能损害人体肝脏、肾脏和生殖器官,并有致癌风险。
其主要用作塑胶增塑剂,在众多的产品中都有存在的可能性。在电子电气产品,比如线缆、橡胶、油墨、涂料、胶黏剂、皮革以及涂层等材料中都有很大的风险,尤其在PVC材料中更是会达到很高的比例。
▼ 邻苯二甲酸酯的违规风险:
RoHS邻苯暂无违规通报案例可参考,但在欧盟体系下除RoHS2.0有管控邻苯类物质外,REACH法规附件17限制篇中也有管控此类物质。
相对RoHS 2.0来说,REACH限制篇管控的邻苯针对儿童产品,限制的邻苯种类更多,限值也更加严格一些。
从玩具产品欧盟抽检情况来看,邻苯的管理效果仍有待提升,欧盟RAPEX网站频繁通报REACH邻苯二甲酸酯违规的案例,2019年1-5月份违规案例多达60例,涉及DEHP、DBP、DIBP以及DINP四种邻苯,其中DEHP超标案例最多达到56例,DBP15例,DINP7例,DIBP4例(部分产品出现多种物质超标情况),严重时邻苯含量高达43.8%。
在欧盟RoHS 2.0对于邻苯二甲酸酯正式实施之后,邻苯二甲酸酯也必将成为电子电气产品重点监控的风险物质,电子电气产品厂商需谨慎应对。
▼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试方法:
选择测试方法既需要根据方法的适用范围,也需结合供应链的管控要求来进行。下面介绍几种常见测试方法:
针对电子电气产品目前最为实用的是IEC62321-8:2017,即电工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第8部分:通过质谱法测定聚合物材料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需注意邻苯不能通过XRF进行快速筛选。
针对出口欧盟的儿童使用和护理用品产品的测试,可以采用EN14372: 2004即儿童使用和护理用品 刀叉和喂养工具 安全要求和试验。
另外还有其他国家的标准,比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的CPSC-CH-C1001-09.4,即邻苯二甲酸酯测定的标准操作程序,可用于《消费者产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第108节规定的儿童玩具和护理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 邻苯二甲酸酯的替代方案:
随着科技进步,淘汰落后的有毒有害增塑剂,研究、开发和生产无毒、价廉、环保型增塑剂是急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常见的研究对象有环氧类增塑剂(如环氧大豆油、环氧棉籽油、环氧米糠油、环氧向日葵油)、聚酯类增塑剂(如己二酸类、壬二酸类、癸二酸类、戊二酸和苯二甲酸类等)、柠檬酸酯类(柠檬酸三丁酯 和乙酰柠檬酸三丁酯)和偏苯三酸酯类等系列增塑剂。
这些增塑剂有着性能良好,环境友好等特点,是重点研究的方向。企业可结合产品的性能等方面要求,开发环保的增塑剂。
RoHS2.0 10项物质是旧RoHS的升级版本。
新RoHS和旧RoHS的差别,
旧RoHS为2002/95/EC指令 只有RoHS检测 自愿性,买家要求。
新RoHS为2011/65/EU指令 属于CE认证的一部分 直接进入欧洲产品需要有RoHS2.0认证(CE-RoHS认证),新RoHS有RoHS检测+RoHS认证(RoHS证书+RoHS测试报告)。
电话咨询:400880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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