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国消费品召回数量同比增长11倍

  新闻资讯     |      2018-07-30 05:47:47

    7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上半年缺陷产品召回数据,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共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09次,涉及车辆486万辆;共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活动352次,涉及缺陷消费品数量3625万件,同比增长11倍。

  今年上半年,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稳步推进。其中,受市场监管总局缺陷调查影响,相关汽车产品生产者共实施召回29次,涉及数量131万辆,占汽车召回总数量的27%,低于往年平均水平,生产者履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所提升。自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实施至今,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1657次,涉及车辆6160万辆。

  从汽车召回涉及问题所在总成来看,2018年上半年召回数量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气囊和安全带问题召回,共计36次,涉及车辆135万辆;制动系统问题召回,共计7次,涉及车辆134万辆;发动机问题召回,共计19次,涉及车辆120万辆。

  在缺陷消费品召回中,召回次数和数量实现了双增长。上半年我国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活动同比增长40%,涉及缺陷消费品数量同比增长11倍,超过去年召回总数的34.1%。其中,受市场监管部门缺陷调查影响,相关消费品生产者共实施召回304次,涉及产品3065万件,占消费品召回总数量的85%,相当部分的召回活动仍是在市场监管总局的督促和推动下进行的。自2016年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实施至今,我国已累计实施消费品召回1080次,涵盖10类产品,涉及产品数量已超过6946万件。

  从消费品召回涉及产品类别来看,2018年上半年召回数量排名依次为:食品相关产品召回,共计53次,涉及产品2351万件;其他交通运输设备产品召回,共计31次,涉及产品403万件;电子电器产品召回,共计73次,涉及产品368万件;家用日用品召回,共计13次,涉及产品309万件;文教体育用品召回,共计20次,涉及产品101万件;儿童用品召回,共计123次,涉及产品84万件;其他消费品召回,共计39次,涉及产品7.7万件。

  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共收到消费者关于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投诉报告20888例,同比增加104%,成为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召回监管工作最重要的工作线索,上述受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实施的召回活动中绝大部分是由消费者投诉引发的。此外,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共监测相关媒体舆情信息3006条、国外召回公告2309条,采集车辆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案例369例,在此基础上,陆续组织技术专家开展产品缺陷综合信息会商6次、缺陷技术会商9次,对可能存在产品缺陷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为缺陷调查和认定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撑。

  今年是《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第3年,据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督查司主要负责人介绍,随着各地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职能、机构和技术能力不断提升,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全国联动工作格局已经初步形成。2018年上半年,共有18个省级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消费品召回监管工作,共组织相关企业实施消费品召回活动310次,涉及产品3555万件,占全部召回数量的98%。召回数量较多省份有:安徽省1475万件、湖北省738万件、广东省521万件、四川省287万件、江苏省198万件。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总体要求,继续加强召回监管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积极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会同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门,加快《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管理规定》立法审查工作,推动规章尽快颁布实施,建立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制度,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还将进一步提升召回监管工作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进一步优化完善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丰富的召回信息通知和查询服务,简化消费者提交缺陷投诉信息的方式和要求,推进生产者召回计划备案流程自动化,取消企业现场备案环节,减少制度性成本。